逗留数日,经过详细的讨论和议定,新律和公办学堂等诸多事宜都已拟订完毕。
沈离央见日程终于空了出来,便起了四处逛逛的心思。因为长年征战在外,她对这富庶繁华的骧城其实也并不熟悉。
骧城什么最有名,从名字上就能看出,必定是马了。
这里因为土地辽阔,牧草鲜美,气候相宜,所以马的品种也比别的地方要好许多。在历朝历代,都是专门挑选给朝廷作为贡品的。
自古名将爱名马,沈离央自然也不会例外。所以四处逛了几圈后,她就兴致盎然的直奔马市而去。
骧城的马名气大,慕名而来的人不在少数,所以也不乏一些黑心商贩拿了些劣马来冒充好马,一眼望过去倒是鱼龙混杂。
“哎,前面那位公子留步!”
沈离央才走了一段,身后就传来一声呼唤。她转身看时,只见那是一个穿着异邦服饰的中年男子,脸上挂着讨好的笑。
“我看您一路走来都未曾驻足,可是这些还入不得法眼?”
沈离央明白他大概是把自己当一条待宰的大鱼了,只是笑笑不说话。这类马贩子,不像寻常的当街兜售,而是手里有一些好货,专门物色一些金主进行搭讪。这种生意一旦做成,那就是翻几倍的赚了。
“公子的口音,不像是本地人啊。”这异邦马贩看来也是多年来混成了人精,不仅会说韶国话,竟然还会听口音。
“我是永城人。”
“永城啊,那可了不得。”马贩拱了拱手,“咱们的安乐王就是永城出来的,看您这衣着气度,恐怕是个王亲吧?”
沈离央沉默了一下,算是没反对。
马贩见她不语,只当是身份不好声张,也悄声道:“您应该认识安乐王的小舅子,刘大爷吧?他就是我的常客。”
“刘宝金啊。”沈离央眯了眯眼,“他挑剩下的货色,我可看不上。”说完作势欲走。
“且慢,且慢!”马贩也没想到她连安乐王的小舅子都不放在眼里,忙追上去,“昨儿刚来了一批好货,连刘大爷都未曾看过,其中必定有合公子心意的。”他左右望望,低声说:“错过这一拨,以后可就没了。”
沈离央看他一副神秘兮兮的样子,心里明白这所谓的好货八成是贼赃了。
“什么来路?”
“嘿嘿,公子是个明白人。”马贩拈须大笑,“不去随我去看看便知?”
跟着领路的马贩,两人来到了城郊的一座大宅子里。
这宅子远远望上去和平常大户人家的宅院没什么不同,只是走进里面,才发现内有乾坤。它不像一般宅子有什么厅厅堂堂,而是整个都建成了一个宽大的马场。
门口戒备森严,光是守卫就有十余个,还有许多望风巡逻的人,看来里面的确不是什么寻常货色。
马贩打开外围的几道锁,引着沈离央进了马场。
只见许多各色各样的骏马在其中悠闲的吃着草,鬃毛整齐,看得出都经过了精心的修剪和打理。
“公子看看这里面可有入得眼的?”
沈离央扫了一眼,挑眉:“这是北蛮的马吧?”
马贩闻言顿时竖起了拇指,“公子好眼力!不是我说,这骧城的马虽好,但比起北蛮的马,到底少了些血性。”
这倒不是他自吹自擂,北蛮是个极度重视血统的国家,又崇尚武力,以勇武为尊,所以他们培育的马自然优于别处的。别的不说,就说韶国北境的数十万龙骧军,之所以迟迟都不敢调回,就是忌惮凶悍的蛮族铁骑。
“这些马虽好,毕竟野性太重,难以驯化。”
“原来公子喜欢温驯一点的,这正好也是有的。”马贩神秘的眨眨眼,将她领了后头。
后头也是另有乾坤,在隐蔽的墙角处,掩藏着一个小马厩。
小马厩里面只有一匹马,这马生得极好,四肢修长,通体雪白,双目炯炯有神,却不似刚才看的那些那么锐利令人不喜,而是带着几分沉稳笃定。
沈离央直到此时眼睛才亮了亮。
“此马,不是凡品。”
“公子果然是个懂行的。”马贩凑近来,压低声音道:“我也不卖关子了,这是我一个道上的朋友,从北蛮的皇宫中盗出来的。”
“北蛮宫中?你那朋友倒是胆大。”
“富贵险中求嘛,嘿嘿。”马贩打开马厩门上的锁,将马牵了出来,“您看,这就是北蛮草原上有天马之称的名种,可谓不动则已,一动便直奔云霄啊。”
沈离央摸了摸马背,这马倒是非常温顺,只从鼻孔里轻轻吐了口气。她越看越喜欢,脸上却还是不动声色。“这马我要了,你开个价吧。”
马贩没料到她如此爽快,当下喜出望外。因着东西的来路的确不太清白,他也急于出手,所以也没有开出太高的价格,于是一桩买卖就这么成交了。
“虽说我也不是个怕事的,但马非自用,为免横生枝节,你还是给我写张凭证来,就写上某年某月某日,在何处购得的。”到了付钱时,沈离央忽然又提了要求。
马贩的脸上露出为难的神色。他自然是不愿意的,做这种生意,当然是越隐蔽越好,多一张凭证,就是多一分受牵连的风险。
“时值乱世,只是一张废纸而已,也不敢写吗?”沈离央抛了抛手里黄灿灿的金锭,暗示着,“再说,万事不是还有刘大爷做主么?”
她这样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就把自己的责任推了个干干净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