眨眨水汪汪的黑眼,再一次向唐加拜谢救命之恩。
看着那一脸认真向自己作揖的小家伙,唐加心里有点虚,本来是金玉雕琢的漂亮小人,却穿着肥大的花毛衣外面套着宠物狗的衣服,一身鼓鼓的,怎么看都像是小品超生游击队里弹棉花的宋丹丹。
唐加内疚了,忙拉着小粉起身,心里暗地发誓,等挣到了钱,第一件事就是给小粉定做漂亮的衣服穿!!
“时间不早了,我给你凉了点水,还有吃的,一起放这里了,肚子饿了自己拿,我上班去了。”天黑了,唐加得赶紧去酒吧上班。
见小粉疑惑,唐加耐心的又解释一遍:“这个是面包,这样吃,撕下来,明白吗?水放在小碗里了,少喝一点,太凉。我晚上要出去唱曲给人家听,不然明天咱俩就等着喝西北风了。”
小粉恍然大悟,明白唐加这是要卖艺挣钱去。
见唐加要走,小粉忙套上小绣花鞋,快跑到床尾,微弓腿一跳,在空中翻个身,蹦到了地上,略转半圈,站定。
唐加惊愕的张大嘴,看着小粉杂耍般蹦了过来,在脚边拉着他的裤腿摇晃,说要送他一程。
果然是练家子,唐加惊叹。低头摸摸小粉的头,面带凶恶的叮嘱几声:“以后别这么蹦了啊,小心摔死你!!”
“不会,这个不高。”小粉说着,又笑着在原地翻个跟斗。
唐加心说你到底是唱戏了还是杂技团的,他蹲下身伸手抓小粉,想把他送回床上。
小粉却摆手拒绝,转身对着床,回头冲唐加羞涩的笑了一下。
再然后的……
唐加目瞪口呆的看着小家伙……
助跑,起跳,抓住床单,双脚蹭蹭蹭,再蹭蹭蹭,快步蹬床腿,翻身,蹦了回去。
小粉蹦上床后,漂亮的连着空翻两跟斗,回头一笑,那眼神似乎是等着唐加的称赞。
“行!!你真行!!”唐加伸拇指。
他算是明白了,这丫就是一练家子。
这小身板,放在现在,不去玩体操那还真是浪费,你看这灵敏柔韧的小腰,估摸着至少能摘个自由体操的牌。
叹口气,愿意蹦就蹦吧,唐加扬手冲小粉比划:“乖乖的啊,别乱蹦了,晚上回来给你买好吃的!!”
合上门前,看见小粉乖乖的站床边冲他做了一个揖。
唐加笑了,这小东西!!真他妈太真好玩!!
10:那么妩媚那么美
果然迟到了。
唐加进酒吧的时候,调酒师金花向后面的包间努了一下嘴,抛过来一瓶矿泉水,然后抬起手,照脖子比了个斩杀的动作。金花只是个外号,他其实是个挺精神的小伙,名叫金桦,没别的毛病,就是嘴巴爱说,有点贫气。
看见金花那暧昧的小眼神,唐加心说坏了,好死不死的肯定是那女魔星来了。顿时头痛万分,他很喜欢这个酒吧,实在是不想为了躲这个魔头辞去这的工作。
这是唐加在后海唱过的第三家店。工钱日结,每日从营业额里抽成,客人给的小费也不用和酒吧分,这待遇对于唐加这样的没名气小歌手来说,已经算是不错的了。这店的老板人不错,是个褪了的三线歌手,也曾唱红过一两首歌,后来不知为什么就废了,兴许是在那圈子里折腾累了。于是猫在这里开了个酒吧,小日子过的也还不错。
酒吧虽不大,但位置和环境都很不错,生意也还算过的去。一面临着水,布置的风雅清秀,靠窗的几层都是一间间竹沓小间,用草帘和轻纱隔着,酒吧后面还有架在水面上的长廊,夏天里,有不少小资男女在这里谈情说爱。
之所以跳跳槽到这里,除了这家老板比较通情达理,另一个原因,就是唐加喜欢这里的环境。
唱歌的时候,只有他一个人,拿着把木吉他,坐在最中央由水隔开的圆形小吧台里,轻声的歌唱着,歌声透过麦克,有种穿透人心的力量。让他想起操场上听他唱歌的大眼睛女孩,想起自己那个王子的梦想。
唱歌的时候,若想让别人跟着一起感动,最先的,就得先感动自己,而唐加的每一次歌唱,都会用心的,先打动自己的心。
唐加坐在灯火昏暗的这一角,唱到曲终时,一眼望过去,只有桌面上若隐若现的红色烛火和随风飘起的绿纱。
所有人的面孔,都隐匿在翠绿色的轻纱后面。
一切,都很美!
美的让他忘记了那满是荆棘的梦想之路,那被搁置的理想。
于是,他忘记了烦恼,沉醉着自己,忘情的继续唱下去。
在快节奏的电子音乐和网络口水歌曲泛滥的时候,唐加更喜欢委婉动听的乐曲,他不会为了迎合他人的喜好而唱出《两只蝴蝶》,也不会因为托盘里100元的小费而弹奏起《老婆老婆我爱你》,他只是想唱歌,唱着青春、梦想、迷茫、奋斗、还有记忆中逐渐消逝的初恋故事。
仅此而已……
可今天,他的舞台被占领了。
唐加无奈的撇嘴,看着李明丽忘情的半闭着眼睛唱完了最后一句老鼠爱大米。本是十八九岁挺清爽的一小姑娘,非把自己弄的跟站街女似的,黑色皮热裤黑长靴粉色豹纹短夹克,染着一脑袋黄的透亮的毛,从发根到发尾喷着黏糊糊的啫喱水,眼睛画的挺蓝,还粘着浓黑卷长的假睫毛,好好的人,耳朵上打了十几个耳洞串着环,怎么看怎么别扭。
唐加本不怕女人,但他怕这种女孩。
女人是不可怕的,可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