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条,大概就是所谓的性奴调教性奴吧。
第二条:企图逃跑的性奴失去主人的资格。
第三条:无论什麽身份一律不准杀人,但因调教而死的不算。
林天说不敢杀我们,张叔说的性奴被玩死,跟这一条正好对上号。
第四条:性奴的活动范围在放肆林以北,其他人员不准超过放肆林,除了一些照顾生活起居的人员在每天的特定时间:、、、、、、
“伶,这放肆林应该就是我们那晚睡觉的地方。”
“肯定是那里,不然刚才那些厨师早就追上来了。”
我们接著往下看。
第十条:调教时间任意,调教时长任意,调教地点任意,调教手段任意,调教人员任意,被调教人员任意。
我跟蓝虞互相看了眼对方,这六个任意,诡异、恐怖。既然都说是性奴集中营了,那调教和被调教的应该都是这里的性奴。而按这守则上写的,似乎可以调教非性奴者。
“张叔说他的外甥被性奴玩死,应该就是因为这一条吧。”
“我觉得没这麽简单,应该不会为了一两个漂亮的工作人员,而特意定下这一条。”
蓝虞的分析有道理,那非性奴者又是谁呢?还是说有人跟我们一样从外面进来的,但张叔说,我们是唯一这样进来的人啊。
第十三条,每月的6号,房门尾数为2、5、8的性进行礼仪学习;其次16号,对应的是房门尾数为3、6、9;最後是26号对应的是房门尾数为1、4、7。
今天正好是16号,也就是说20天后我跟蓝虞也必须去了。那被揭穿身份的我们,将会被怎麽处理?
“张叔不是说性奴调教性奴吗?怎麽还要去?”我指著第十三条问蓝虞。
“礼仪方面的,可能特殊吧。”蓝虞也说不出个所以然,只能大致推测。
第十五条就是早上林天说的性奴不准到厨房,更不准到厨房偷吃,发现者在保证人命的情况下,有权对犯规者采取任何行动。
“这条有点好笑,既然都说性奴的活动范围在放肆林以北了,这条不就是多此一举吗?”
“这只能说明有些性奴会被饿肚子,也许还有人被饿死过。”
“虞,你别吓我。”我嘴上对蓝虞说别吓我,其实内心也认同他的话。
我们继续往下看,下面都没有什麽特殊的,倒是最後一条很奇怪:非性奴者,尊性奴者为主人。
这条跟第十条有点相似。难道说真的有人跟我们一样,是从外面跑到这里的吗?还是说这里本身就有人不是以性奴的身份进来的。
看完了,我们合上守则。
“虞,你看!”我指著封底,上面有一排等式:胯下征服=武力征服=精神征服=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