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哥约了他见面,要以黑衣的身份去应付老洋鬼子陈福贵。
莫匆在门口等了一会,可能是因为过节都放假的缘故,来往的出租没一辆是空的,他于是把手插在兜里,准备穿小路到另一条街上碰碰运气。小区对面是一条不宽不窄的林荫路,但是稍微往旁边一插,就是年久失修的小胡同,里面很潮,又窄,偶尔还有某个人家的狗在路边就地解决它自己的国计民生问题。
拐个弯是个公共厕所,路稍微见宽,旁边就有个家庭似的小卖部,烟酒茶糖,几年前还有个卖瓷瓶装的酸奶的小摊子,小瑜小时候经过必要喝,可惜现在没有了。还有一家子在这边卖菜,夫妻两个都是外地人进城讨生活的,菜的质量不错,小区里的老太太们有时候腿脚不好的,都喜欢就近过来。
经过菜摊的时候莫匆无意识地抬头看了一眼,却正好看见一个熟人。可能是父母有事不在,那晚在楼下捡拾垃圾的女孩正安安静静捧着本书,坐在摊前守着摊上剩的不多的、有些不大新鲜的菜,女孩还是一身半新不旧的衣服,牛仔上衣的袖口边边角角地被磨得起了毛,衣服料子看上去硬邦邦的,有些小,上衣下边露着里面暗红色的毛衣。
女孩手上有冻疮,纤秀的鼻尖和双颊冻得发红,头发规规矩矩地编成又黑又粗的大辫子垂在脑后。偶尔吸一下鼻子,除此之外,好像全部的精力都放在手里那本书上。
莫匆摇摇头,越发觉得自家小瑾欠揍。
他把下巴缩进围巾里继续往前走着,忽然想起自己好像调侃过安捷对这女孩有意思,心里不知道怎么的,觉得很古怪,细细琢磨起来,如果安捷真的和这女孩站到一起,那感觉、那完全不搭调的气质,是怎么都觉得诡异的。
不过古怪不古怪的,又跟自己有半毛钱关系了?莫匆在发现自己思维越来越脱轨的时候及时把它拉回了正路。
反正青菜萝卜各有所爱……反正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莫匆觉得自己是被小瑾的魔音穿耳荼毒得太多了,老想着那破邻居干嘛……刚念到高中的一个屁孩,还又假又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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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福贵就算抽着雪茄他也不像福尔摩斯,一头干巴巴的白发卷在脑袋顶上,有点像北京名犬京巴。法令纹很深,这使得他不笑的时候看起来又老又丑又阴险。手上有些老年斑,软嗒嗒的皮搭在骨头肉上,颜色就像发了霉的泡椒凤爪。
旁边几个夜店的姑娘陪着,他有一搭没一搭地跟许老四聊着天,明显心不在焉,时不时地往门口瞄一眼。许老四也不恼——至少面子上仍然和颜悦色地陪他打发时间,都知道老洋鬼子在等谁,黑衣的名头几乎一夜之间炸进了京城每个大小混混的耳朵里。
这年轻人办了曹兵的手段实在太漂亮了,一个多月的时间,简直是风云突变,谁都没料到,许老四这个一向不显山不露水的四眼,就凭着一个黑衣,就能把曹兵给掀了。真就是千军易得,一将难求,连陈福贵都对这黑衣另眼相看,点了名,要和四哥谈,没他不可。
大概有那么二十分钟的时间,门口才大步走进一个人来,普普通通的超薄羽绒服,头微微低着,半张脸埋在围巾里。
陈福贵一个眼色,亲自在一边作陪的老板娘立刻有眼力见儿地上来招呼。
莫匆却后退了一步,避开老板娘那双五颜六色得跟莫瑾有一拼的爪子,扫了她一眼,随后对陈福贵和许老四点点头:“对不住,陈先生,四哥,过节路上不好走,迟了些。”
他坐在一边人给腾出来的小沙发上,把围巾微微松了些,露出尖尖的下巴。
陈福贵笑笑,一张嘴,除了儿化音有时候用得比较古怪之外,基本上说得上是标准京腔普通话了:“自家人,不用客气。”他看了一眼被晾在一边明显不满的老板娘,冲莫匆挤挤眼,“不过拒绝女士……不大好吧?”
莫匆扯了扯嘴角,直言不讳:“陈先生不知道,我喜欢男的。”
陈福贵愣了一下,好像没想到他这么直白,许老四赶紧在一边打圆场:“陈叔,黑衣这小子又直又拧,不会说话,别跟他一般见识。”
“哪里,”陈福贵摆摆手,“我就喜欢黑衣这样能坦诚相见的,实儿在。”
莫匆其实挺想告诉他,“实儿在”这个说法,不像北京口音,倒有点像中东口音。
“哟,您看,这怎么话儿说的,我这没弄清楚还落下不是了,”老板娘堆起一张笑脸,“不就是少爷么,要什么样儿的姐姐这没有啊,要不我都给叫来,挑挑?”
莫匆抬头冲她皮笑肉不笑地咧咧嘴:“您别忙了,您这的就算了,我喜欢良家妇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