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陆,你这一整天怎么都是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累了?病了?还是……”
陆延之:“我好得很,能、能有什么事儿?”
“没事儿就好!”沈婉也不继续问了。
她将李金凤送的毛皮鞋拿了出来,来来回回的看着。
越看越觉得喜欢。
“你还别说,金凤的眼光挺好的,这鞋子瞧着好看,上脚也一定好看。”
女人爱美,也喜欢美的东西。
管你是三岁,还是三十岁,又或是九十岁。
只要好看,女人就没有办法拒绝。
“不就是一双鞋吗?至于吗?”陆延之说话带了一点点情绪。
“话是这么说没错,但也得看是谁送的啊!旁人送,我肯定也只当是一双鞋,可那是咱儿媳妇送的。
你说咱们也没对建国付出过,也没为金凤做过什么,当初你还……算了,当年的事儿,不提了。可你看现在,四个孩子,咱们要亲近哪一个,她不让了?
圆圆在咱们那儿住了一段时间吧?见到你我,喊也亲近吧?换做别人……”
虽然心底,已经认同了妻子的说反,但陆延之仍旧嘴硬:“那是我孙子!”
“那是你孙子又怎样?当初咱们可是连儿子都没管的,孙子那儿咱们又有什么资格去争取什么?。”
儿子刚生下来,母乳都才喝了几天,就送到了陆老爷子这儿。
换做其他人,大概连理都不会理吧?
虽然儿子和他们始终不亲近,但现在这样,已经算是幸运了。
“好好好,我不说了,她送的东西好,她是好儿媳妇!”陆延之道。
这敷衍的态度,让沈婉有些不高兴了。
她道:“早知道你是这种态度,今天金凤问我你穿多大鞋的时候,我就不该告诉他!”
闻言,陆延之愣了一下,“她不知道我穿多大鞋?”
“笑话,她又没去过几次咱们家,你也没说过自己多大码的鞋子,她怎么知道?”
“那你的呢?她是怎么知道的?”陆延之问。
“男人和女人能一样吗?我和她一起逛过街,给圆圆他们买过衣服和鞋子,她顺嘴问了一句,我也就顺嘴回答了一句,没想到她竟然记到心里去了!”
人品好不好,从平时就能看得出来。
更何况,她这儿媳妇本来就没得挑。
是他们没有缘分,没办法和这么好的儿媳妇好好相处。
“我……”
“金凤说鞋子她没给你买,但围巾和帽子给你做了,都是毛线的,围巾还有一点点地方没收针,做好了再给你!”沈婉道。
“我……我还有礼物?”陆延之一脸不敢相信。
“当然有,家里人都有!虽然是自己做的,但那毛线,是上海买的毛线,还带绒的,比这边买的暖和。”
陆延之羞愧到不行。
一想到之前自己的小气劲儿,他就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
“你也别再想着金凤没念过书的事儿了,她虽然没念书,但很努力,也很上进,我听明芳说,她在甘兰那几年,让建国教了她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