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顿算在皇上拨出的公款里,明日开始大家就有的忙了,全放开了吃吧。”
沈离无奈地看着身边这俩眼放贼光的小姑娘,怎么感觉他像个虐待手下的周扒皮似的。
宋挽之全程没说一句话,只顾着吞那些入口即化的红烧肉。天知道她这几年在皇宫里吃的都是啥鬼东西。
世明失笑,怕宋挽之吃噎着,倒了杯热水给宋挽之,又十分主动的将自己碗里的红烧肉也夹给她。
沈离扭头一看自己身边的初年也是一个样,赶紧叫初年慢点吃,挥手叫店小二再多上几盘来。
酒足饭饱,宋挽之摸了摸圆滚滚的肚皮,靠在椅子上,连一根手指头都懒得动。
“对了,你额头上那个疤怎么回事呀?”宋挽之问向同样懒洋洋靠在椅子上的沈离。
之前她都忘了问,沈离这家伙向来最在乎的就是自己这张骚包的脸,什么时候脑门上还留了道不小的疤。
“你说它呀,英雄救美时留下的。”沈离摸了摸脑门上那道口子,不仅没遮掩,反而还把碎发向上一撩:“男人嘛,谁还没点经历。”
哦?
看看沈离一副颇为自豪的样子,再看看初年不好意思的低下脑袋,脸颊微微发红,宋挽之仿佛又嗅到一丝八卦的味道。
“客官,这是你们的餐后甜点。”店小二走到宋挽之左边,将满满一大盆莲子羹端上来。
宋挽之见小二另一只手还端着其他盘子,她便用右手撑起吃得圆鼓鼓的身子站起来,左手先接过小二手中的莲子羹。
没想到“砰”地一声,宋挽之一手没接住,一盆滚烫的莲子羹就砸在宋挽之脚上。
陶瓷碗瞬间碎裂,世明眼疾手快先拉着宋挽之的手臂往后退了几步。
店里几乎所有客人都被这声巨响吓了一跳,宋挽之看着他们,他们又盯着自己,感觉特别尴尬。
都是她好心办坏事,忘记自己左手的事儿了。她左手手筋已断,虽然后来被太医接上,但已永远无法使力。
“客官对不住对不住。”店小二赶忙不停道歉。
宋挽之觉得应该道歉的人是自己才对,内疚道:“不是你的错,是我的手不好。”
当她说完这句话的时候,宋挽之立刻就感觉到世明抓着她手臂的手紧了紧。
她不再言语,弯下腰帮店小二先将碎瓷片捡起来。
这件事陈年往事,在世明心里大概有了阴影,而这阴影,眼下也成为了她与世明之间永远也无法迈步过去的一道坎儿了。
沈离也听说过宋挽之这件事,见此情景他难得善解人意的选择乖乖闭嘴不说话。
“挽挽,没烫到吧!”
可热心肠的初年并没有注意到桌上三个人之间的微妙变化,她赶忙先帮宋挽之卷起沾湿的袖子,免得烫伤皮肤。
然而这一拉,宋挽之左手手臂上三道狰狞的伤疤顿时暴露在众人眼前。
初年顿了顿,手就尴尬的愣住。她、她不是故意的,她真的不知道……
宋挽之赶紧将袖子放下来,笑着摇摇头:“不打紧,小时候留的。”说完她悄悄瞥了眼身后的世明,只见世明的脸色已有些黑了,宋挽之赶紧不再说话。
*
晚饭后,初年与宋挽之打算在客栈的院子里溜溜弯、消消食,沈离和世明则去客栈阁楼喝喝茶。
“挽挽,我娘生前曾经留给我一罐秘制的膏药,听说可以祛疤。”初年从袖子里掏出一小罐白瓷瓶,塞到宋挽之手中:“我用不上,给你试试,女孩子留疤总是不太好。”
“这么珍贵的东西,你可得好好珍藏。”初年是个好姑娘,宋挽之笑着将瓷瓶还给她,谢过她的热心肠:“这疤跟了我整整十年,没事的,无所谓了。”
她并不是特别在乎美丑的人,反正袖子放下后也没人看得见。
而另一边,客栈阁楼里,世明听到了宋挽之与初年的所有谈话,他握着茶杯的手紧了紧。
“听说你以前是宋挽之的死士?”沈离放下茶盏,问向世明,但眼睛却看向楼外的夜景。
“现在也是。”世明面无表情。
沈离扯了扯嘴角,并未言语,二人忽然间陷入诡异的沉默。
其实比起死士,世明想他从前的身份,更确切的来说应该是夷犬。
所谓夷犬,和瘦马是一个道理。夷犬是北夷人豢养奴隶的一种方式,简单的说就是把没人要的小孩子捡过来当狗养,每个人都用一独特的哨子控制,不听话就往死里打。但是遇见宋挽之后,她砸碎了他的哨子,他从那时候起就不再是夷犬了。
初春的夜,冷风飒飒。
楼下初年与宋挽之正开开心心的聊天,而楼上俩大老爷之间的氛围开始降到冰点。
“眼下只有你我二人,你也不用再装出副纯良的样子。我知道宋挽之是为了寻你的身世,才想去北夷。”沈离终是开口,淡淡道。
世明只是看着楼下宋挽之那个小小的身影。
“但我不管你是北夷皇族遗脉,还是卑贱的死士,宋挽之,我不可能让你带走。”再开口,沈离的语调已经完全冷了。
“不管落霞城的事最后是否能了结,黄金百两我都会给你。而作为这笔钱款真正的报酬,我希望你离开她。之后你要去哪里,我都不会干涉。否则我身边这百来位护卫,一人一箭就能把你射成筛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