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禁城三大殿是帝国真正的权利中枢,太和殿、中和殿、保和殿几乎承揽的帝国七成以上的重大仪式。
同治帝作为皇城的真正小主人,一听说客人想参观游览,立刻兴奋的从地上跳起來,拽着肖乐天开始绕圈子。
“那边是体仁阁,康熙年间曾经比过诗,现在则成了内务府收藏缎木的地方……这边是弘义阁,内务府管理的金器、银器、玉器等餐具就放在这里,二毛就是这里的一名主管呢……“
“你知道吗,,太和殿我们平常是不开门的,我登基的时候开过一次,以后就是每年年底开大朝会的时候开一次,有时候战事紧张了沒有大朝会这里一整年都不开门……我不喜欢这里,里面阴冷的很……”
“快看这里,中和殿是我最喜欢的地方,宫殿不大冬天炭盆点起來屋子里温暖的很……我经常在这里学习礼仪,周道英总管着我,好烦啊。”
“到保和殿了,你知道吗,翁同龢他们最喜欢这里了,你知道为什么,哈哈,你猜不到吧,这里是殿试的所在地,科考最后一场就是在这里考,那些状元榜眼们能不爱这里吗。”
“远处就是乾清门了,左面的隆宗门内就是军机处,右面景运门后就是奉先殿了……我平日里学习朝政的地方就离着军机处不远,就在那边……养心殿冬暖阁。”
小皇帝这是第一次当导游有点语无伦次,但是异常的兴奋,人类天生就有炫耀的**,更别说紫禁城这座皇家宫殿了,肖乐天要是这里的主人估计炫耀劲比他还浓。
十岁的孩子并沒有太强的戒备心,在他的眼里肖乐天送给他一些独特的美食,还给他进行了一场让人震惊的演武,那就已经可以作为一名朋友一样的相处了。
虽说肖乐天的新军战败了自己的御林军,可是小皇帝毕竟才十岁,也沒有亲眼看见残酷的战场,他还不太懂什么叫生离死别呢,对于肖乐天的敌视本來就不浓。
肖乐天耐心的听,小皇帝兴奋的讲,在他俩身后是一片满心警惕的重臣,醇亲王已经入宫了,翁同龢所带领的清流也入宫了,所有人看见这不可思议的一幕都愤愤不平义愤填膺。
皇帝怎么能和仇人如此亲密,合着我们所有的努力都化为乌有了吗。
但是新军这时候已经接管了太和殿周围的安防,在洋枪的威胁下他们谁都不敢抗议,只能远远的跟着,生怕小皇帝丢了。
“陛下真是个好主人,外臣累了咱们坐这里休息一会吧。”在保和殿以北的台阶上,这里可以俯瞰后三殿的景色,过了乾清门就是后宫了,肖乐天可不想授人以柄,女眷居住的地方他还是不去了。
两人坐在冰凉的台阶上,眺望后宫密密麻麻的红墙黄瓦,远方景山和白塔也依稀可辨,这景致一般人可欣赏不到,尤其是在现在这个时代。
“你不喜欢这里。”同治帝很敏感,他发现肖乐天身上并沒有那种初次看见皇宫的敬畏感,要知道很多洋人第一次进入皇宫,也会被震撼呢。
“不,外臣很喜欢这里,毕竟是两朝帝都,富贵奢华不是我能想象的……只不过外臣见过比这更壮观的景致,所以才有些平静罢了。”
“更壮观。”小皇帝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肖乐天來兴趣了,他侧着身子把一条腿搭在台阶上眉飞色舞的说道“壮观啊,实在是言语无法形容的壮观,我记得臣第一次出海就遇到了超级的飓风,洋人的大船被惊涛骇浪一会推到十层楼高的半空中,一会又被压到深深的海漩涡里,就连吞舟的鲸鱼都不敢露头,只能藏在深深的海底……”
“渤海和黄海沒什么看头,海水一点都不清澈,当船队进入太平洋和南海之时,您就能看见如蓝宝石一样迷人的海面了,阳光、海风、拖网里面吃不尽的新鲜海鲜,海豚在你的船舷两侧跳跃歌唱……”
“到了南洋,还有无数侨民和南亚土著猴子,那边根本就沒有冬天,稻米一年三熟,根本就沒有旱灾一说,秧苗丢进去都不用管了,到时候就能收割粮食……”
“菠萝、香蕉、荔枝、山竹……如同树林一样的甘蔗田,榨糖的工坊一座接着一座,哪里简直就是甜蜜之乡,水果的王国。”
肖乐天如同一个即将诱拐孩童的怪大叔一样,向十岁的同治形容外面大千世界的美好,他这是有目的的,他的目的非常明确,他就是想拐走大清国的皇帝。
“船只过了马六甲,就进入了印度洋……皇上说的沒错,就是唐僧所去过的天竺国,哪里有一座岛屿叫做狮子国,也叫斯里兰卡,老天啊,那是就是世界宝石产量最高的国家之一,红宝石、蓝宝石、翡翠、玛瑙遍地都是……”
“海船沿着印度大陆航行,你能看见恒河大平原的博大,你甚至能随风听到印度人的歌声和舞蹈……信仰印度教的民众将死去亲人的尸体推入恒河,漂流入海,外臣的海船就曾经撞到过很多……”
“一路向西,就到了阿拉伯半岛,我们过去管那里叫做天方,信仰伊斯兰教的人们定居在那里……滚滚黄沙一望无际,沙漠里包着头巾的阿拉伯勇士,弯刀无比锋利,沙漠中有无数古城的遗迹,那里的历史跟咱们中国一样,能够往上追溯到好几千年以前。”
同治帝已经听呆了,养于深宫夫人之手的他,连想都沒想过世界会如此丰富多彩,巨鲸、海豚、毁天灭地的风暴,各地的美食,宝石之岛,沙漠中的古城,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