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芳姐,你发什么呆呢?”一只怪叫拍到肩头,程兰芳的神经本来就绷是很紧,顿时魂飞魄散,啊的尖叫一声。
声音尖利,几乎刺穿耳膜,树林里惊起几只猫头鹰和乌鸦,田里跳出几只田鼠,蛇类急急忙忙朝地穴游去。
吴德捂紧耳朵,愕然不已:“我去……你鬼叫什么?”
程兰芳只感觉自己像是看到了什么诡异的人影,顿时又是大叫:“你别碰我!”
真是唯女人与小人难养!吴德心里憋屈了,看你不对劲,好心询问一下,却被当成了驴肝肺。世界上每个人想法都不一样,吴德和什么人相处都是一个漫不经心的态度,与这城市里的姑娘确实有所不同,转头一想,估计是自己中午的事情被她发觉,让自程兰芳有些不信任自己了。
一想到这些,吴德也是闷闷不乐,“ok,不碰就不碰,小爷的手是用来拿金银财宝的,碰你就怕倒霉!”
“你说什么?”程兰芳枊眉倒坚:“你的是狗爪子!”
当一个女人紧张过度了,就会用歇斯底里来驱散心中不适。
吴德不与她争执,从车里翻出一包烟,盯着好一会儿,才点着一根吞云吐德,瞬息之间车内烟雾缭绕。
这女人啊,还真是善变,说生气就生气,一点征兆都没有。下午还跟自己嘻嘻哈哈呢,现在就好像个仇人似的。
程兰芳被呛得连连咳嗽,打开车窗,怒道:“二蛋,你才多大啊!居然抽烟?你……你还真是不知好歹……真不知道谁把你教大的……”
程兰芳一骂出这话,也是后悔了,可是自己因为紧张过度而导致的口不择言,却让吴德愈发的沉默,不由得更生气了。
哼,好,不说话就不说话!
不过,程兰芳不知道,吴德确实有想把烟头按到她的胸部的冲动,终于还是忍住。又过了半小时,汽车因为用电过度,厢里的灯变得越来越昏暗。而外面的夜景,却在昏暗的灯光下,显得愈发的诡异。
吴德忽的扭头看了看程兰芳,自言自语道:“大约是三年多年前吧,李家镇有个女人叫做小贞,她老公死得早,一个寡妇的还带着个孩子,在家操持不易,有个乡村邮递员可怜她,就时常拿些钱来用周济,这贞寡妇相貌也生得不错,对那邮递员生了感激之情,两人一来二去渐渐勾搭上了!”
程兰芳气呼呼的不想听,可是深夜寂静,那声音禁不住钻进耳朵,听着吴德沉稳不带一丝感情的述说。
“没有包得住火的纸,也没有不透风的墙,两人的奸情终究还是被李家镇上的居民知道了,于是大家都很愤怒。呃,三十多年前的小镇思想总是比较石板,还保留着很久以前遗留下来的风俗,大家冲进贞寡妇的家,这时她刚刚掩护邮递员从后门逃走,自己就被镇民抓住了。要是搁在这会儿,贞寡妇大可说一声:老娘心甘情愿,干你们屁事?可那时不同,通奸的罪名比造反还大,大家商议着要处死贞寡妇,可不能污了镇子,于是把她弄进猪笼!”
程兰芳情不自禁说道:“可是那时候该有警察啊,他们不制止吗?”
“屁话,警察都是迷信的镇民当上去的,去贞寡妇时就有好几个警察在场,大叫着要把那她就地正法。本来是要弄到河里去浸死的,可是离镇子最近的胭脂河在几十公里处呢,又没有肯让出自家的鱼塘,于是借了辆拖拉机由几个巫婆守着带出来。那一天正是十点多钟的夜里,李家镇敲响了大钟,大家还凑钱买了花炮和纸线。”
吴德话音低沉,好像在对三十多年前的那件“往事”唏嘘不已。
“后,后来呢?”程兰芳问道,女人就是这样,开始害怕的时候也就是好奇心开始旺盛的时候。
“她儿子当时只有十三四岁,赤着脚一路追赶拖拉机。恩……那时候好像也是十月底,就这几天吧,不过那年的秋天特别冷,刚刚入夜,地上已经结了一层薄霜,她的儿子跑得脚都冻僵了,可是那个邮递员却再也没有露面。”
“她儿子真可怜,那个邮递员真可恨,唉?故事就这样完了?”程兰芳低叹了一声,突然张大嘴巴:“你不是在说你的身世吧?想不到你的童年这么凄凉!”
“别打贫!三十多年前那孩子十三四岁,现在都快五十了,怎么可能是我?菲菲姐,拜托你就算再怎么害怕,智商别降到负数吧?好好好,你别瞪我,我继续说。”
吴德顿了顿,继续说道:“拖拉机一直载着贞寡妇和几个巫婆,镇长出来,那年头还没这公路呢,那时候的公路比现在更惨,到处凹凸不平,尤其是驾驶拖拉机,可以把乘客的屁股震成八辫,贞寡妇关在猪笼就更可怜了。拖拉机开到半路,突然起了一阵风,很阴凉的风,十月底的那种风,能把人从颈椎骨冻到尾椎骨。然后,拖拉机就停住再也开不动了,我看看,好像就在我们停车的这附近吧,应该不远的。”
这时,程兰芳听到自己背脊发出像是静电一般的劈里啪啦声,一股凉意直直贯穿下来。
“任驾驶员和村长怎么处理,那辆拖拉机就是修不好。大家商量下,觉得事有蹊跷,还是派个人回镇子里搬救兵,等了一个多小时,报信的巫婆没回来,寡妇儿子双脚血淋淋的追了上来。夜很深,很黑,你想啊,那个年代照明工具比较缺乏,就连手电筒都算奢侈,唯一可见的就是拖拉机车头的那盏灯,坐在后面的人连彼此照个脸都困难呢,可是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