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正风心里都快哭了。这下子,更走不了啦:“胡忧当然有办法,我第一次见到胡忧的时候就知道了。”
“那还等什么。”胡忧穿好衣服,从床上跳下来,说道:“我和林正风负责去弄鹿胎和酒,吴学问,你去把因扎吉,范尼他们几个都给找来。今天我们喝他个不醉不归。”
会馆是最藏不住事的地方,胡忧的这点破事,没一会,全会馆的人就全都知道了。有些想等着看胡忧笑话的人,看胡忧没事人一样,拉着林正风他们喝酒聊天,都感觉挺失望的。
劳尔是最后一个敢赶到的人,他听说胡忧弄来了鹿胎,特意去找了一只雪鸭。雪鸭没有鹿胎那么名贵,却是与鹿胎共桌的绝配。鹿胎性属大补之物,现在又是夏天,吃鹿胎没有女人,是很难过的。雪鸭性凉,刚好可以综合掉那种多余的热火。
胡忧本就有心灌林正风,所以开吃没多久,他就冲林正风去了。左一杯,右一杯的,变着法子找林正风喝。
林正风本就是富贵出生,酒量也相当不错,加上胡忧自己心里不痛快,也喝了不少。等从林正风嘴里知道了事实的大概经过,胡忧自己也站不起来了。
胡忧心中虽然恨不得当场砍了林正风,但是他还记得这里是军校。学校对学员的私生活虽然管得不严,可是杀人那是绝对不可以的。杀人尝命,这是军校的铁律。在这里,哪怕是王子杀人,也一样处死。这是写在校规上,各国皇室都认可的。
吴学问,因扎吉几个,还是第一次知道了事情的全部真像。对林正风愤怒的同时,也对胡忧于此事的处理很信服。最重要的是,胡忧在这种事上,都没有瞒他们,这表示了胡忧对他们的信任。
胡忧自己都没有想到,这次的事,对他今后收服吴学问,因扎吉,范尼和劳尔之四人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正所谓失之东隅,收之桑榆。
多年之后,有一个不开眼的史学家称此为美人换江山,差点被胡忧给砍了。当然,这是后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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