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月月连连摇手道:“少帅,你可千万别那么说,兵之一道,跟本没有什么正统之说。在战场上,唯一的标准就是胜利。胜者为王!”
“胜者为王!”胡忧大有深意的重复了欧月月的话,露出笑脸道:“说得很不错,自古天下成王败寇,事非黑白,自有那后人评说!”
在如此紧张的战场上,胡忧是没有多少空闲的时间和欧月月聊天的,只聊了几句,新的消息又到了,胡忧又开始了忙碌。
“这个胡忧果然很厉害。”金牙喃喃道。
如果胡忧在这里,他一定会一眼就认出来眼前这人的身份。魔族王族里的另一支,香香公主的未婚夫。
胡忧和金牙见过,并还有过十几天的同路交流。但是在当的胡忧并没有发现金牙有则强大的指挥能力。
别说是胡忧,就连大魔神也同样任为金牙是个废材。要知道大魔神之所以会反香香嫁给金牙,为的并不是金牙的才华,恰恰相反的是看中了金牙的无能。大魔神的目的是利用无能的金牙而控制在魔族中摇有过半战力的王族。
林马死于帝都,马斯达在秦明缠斗,魔族两大魔将,王族中两个重有实力的话事人,都无力再理会族中的事物,大魔神抓到机会,利用自己强大的影响力硬把金牙推上了话事人的位子。以利用金牙的身份,控制王族。
大魔神直到现在都不知道,他看走了眼。不但是大魔神,怕是所有认识金牙的人都看走了眼。在他们心目中,完全就是一堆烂泥的金牙,并不是他们看到的那样。
说起来,不怪他们看走眼,而是金牙太会演了。
金牙是一个非常聪明的人,在魔族中以他的智慧,就算比不上大魔神,也不会差太多。而能生出这种儿子的人,也绝对不会差。金牙的父亲就同样聪明,可惜他的聪明给自己惹来了杀生之祸。聪明反被聪明误,金牙的父亲之所短命,就是因为聪明。
在临死之时,金牙父把金牙单独叫到了床上,在他的耳边说出了这辈子最后的几句话。没有人知道金牙听到了什么,只是从那天之后,金牙就变傻了。别人说一次就能会的东西,他至少得学五次,甚至是干脆就学不会。
没有人拿金牙当棵菜,因为金牙跟本就不是一盘菜。要不是金牙的血统很纯,在王族中有非常显赫的出生,他怕是早就已经被丢去打杂喂马了。
正因为金牙的愚笨,之前对金牙身份非常忌惮的人,也不再拿正眼看金牙。为了体现对金牙的好,但凡是任何的学习机会,都会有金牙一份,反正金牙也学不会,怕什么的呀。
然而那些人在笑金牙蠢的时候,却不知道金牙也在心里暗笑。他是充分领悟到了父亲临死之前说的那些话,更是把那些说运用到了极致。
利用蠢笨的外衣,金牙不争,却获得了很多别人打破头都争不到的东西。比如香香公主,对于大魔神这个小公主,不知道多少人在暗地动脑筋。谁都知道,大魔神非常疼香香,谁要是能得到她,至少可以少奋斗二十年。然而这朵花却落到了金牙的身上。无论谁获得香香,得可能会被不服的人打破头,到了金牙的手,却没有一个人妒忌,反而一个个都憋着看笑话呢。
就这么着,金牙不争,却得到了一切。可笑的是那些人还不知道金牙获得这些东西之后的可怕,还不断的把那些自己争到手保不住的东西往金牙的身上推。在他们想来,金牙那么蠢,控制了金牙也就控制了一切。
可惜他们从来没有想过,金牙是那么好控制的吗?
金牙淡淡一笑,眼中一丝精光闪过,转过头来又变成了那憨憨的样子。
与胡忧对战的这十万魔族名义上的指挥是金牙,而实际上真正的指挥是罗方。罗方是大魔神坐下一名非常看得的大将,他的名气没有马斯达的大,那是因为罗方很少在外领兵。只有很少数的人才知道,罗方的能力要比马斯达强很多。
罗方同样出生皇族,但是在现在指挥的却是王族的士兵。这十万魔兵,是王族最为精锐的力量,就连大魔神看着都眼热。只是之前这十万精锐一直都被王族死死抓在手里,就连大魔神也没有办法动得了,这次是看准了木马和马斯达一死一忙,王族内部也出现了问题,这才借着金牙的名头,把这支部队给抓在手里,交到罗方的手上。
大魔神的意思很明白,就是要借着罗方的手,帮金牙打出一点成绩,让金牙可以抓死这只军队。至于军队在金牙的手上,会不会出问题,连大魔神都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地。有谁会会提防一个蠢蛋,那不是比蠢蛋还要蠢了吗。
“罗方将军,我们打赢了吧。”金牙一脸傻气的请罗方。
罗方这会正头疼呢,他一连的计策不但是没有让胡忧上当,反而损失了十万魔族。虽然那些只是魔族里非常普通的民众,但是那也是十万生命呀。一下全死在这里,回去之后怕是大魔神都会骂他的。
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打败胡忧,将功补过。可是这个胡忧实在是太难搞了,软硬不吃不说,指挥能力极强。这仗都快打了一天了,罗方还是狗嘴刺猬,没有地方下嘴。
正着急呢,这笨蛋金牙居然又来给他捣乱。
罗方百忙之中抬起头,很不爽的看了金牙一眼,问道:“你要干什么。”
下面的士兵不知道上面的事,对金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