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四名中年男子在屋子里忙碌起来,弄好三个铺,足足用了大半个时辰,龙霄冷眼旁观,见胡峰与郑军对周思廉一直是毕恭毕敬的“老大,老大”没口子叫着,周思廉一付很受用的样子。(这个曾经让人觉得犯罪与恶习的称呼,这几年不知怎的重新开始流行,到了如今,竟变成了一种尊敬与服从的意味。)
龙霄见胡峰除了周思廉之外,给人永远是那种鼻孔里冒着冷气,高高在上的感觉,而郑军则如哈哈儿似的,整天带着笑脸,嘴巴也挺会说话。这两人很容易让龙霄联想起中国古代神话里的哼哈二将来,但他总瞧不起两人对周思廉的奴颜婢膝,想到要和这样的人同居一室,心里不禁大觉难过。
第八章 小人物
正式开学了,在龙霄的感觉中,大学的课程要比高考时不知要轻松多少,周思廉、胡峰、郑军都成为了他的同班学友,更巧的是,那名与他有过节的红衣少女也分到了他们大(二)班,龙霄听老师点名时,知道她有个还算好听的名字――花香芸。
龙霄与周思廉很快的就在班上的男生中脱颖而出,在女孩子的评介里,两人是完全不同的类型,龙霄皮肤微黑,帅气健康,举止间充满男子汉的自信与刚强,而周思廉是高大白晢,年少多金,女生都在暗地里称他们为黑白两王子。
花香芸成天的与龙霄大眼瞪小眼,事事都要和他抬杠,偏偏龙霄又不象个君子般的对她谦让,两人便如天生的冤家对头一般,几乎每天都有些小磨擦。她知道龙霄得到这样的称号,把弯弯的小嘴一翘,恨恨的道:“呸,龙霄那小子,那里有什么好看,凶巴巴的象条笨牛,说他是黑马王子,那真是瞎了眼。”
张来福是在开学两个星期后到的学校,他的家乡是个很贫穷的山区,他家更是穷得揭不开锅。张来福考上重点大学本来还是轰动了全乡的事,但金额不菲的报名费对他们家而言却是个天文数字,不得不准备放弃,尽管后来由乡政府出面解决了此事,但还是晚了两个星期,总算学校开恩,破例让他报了名。
张来福分到了龙霄他们班,并和他一个寝室,龙霄见他长得是属于那种渺小型的男孩,又瘦又矮不说,戴着一副厚厚的眼镜,生着满脸的青春痘,人显得猥琐不堪,心中非常可怜他,便常常给他一些帮助。
时间一久,龙霄就发现他一个极大的毛病,那就是超级的自卑,无论是谁,他都不敢与人对视,别人说什么,他都唯唯诺诺的答应着,从来没有什么反对意见。最可气的是,他本来住在龙霄的上铺,龙霄见他矮小的身材每天爬上爬下的颇是吃力,便坚持和他换了铺睡,但没想到的是,只隔了一天,胡峰只对他瞪了下眼睛,他就乖乖的将下铺让了出来,胡峰还在龙霄的面前得意了半天。
张来福是个酷爱玩电脑的人,几乎身上所有的钱都装进了学校外网吧老板的口袋,而自己每天就偷偷躲在一边吃白饭泡开水,有一天龙霄发现了这个秘密,他本来还想去劝,可后来在网吧见到显示屏前的张来福忽然象是换了另一个人,变得很自信果决、神采奕奕。在那一瞬间,他明白了张来福的心态,虚拟的世界是可以暂时让他忘记现实中的贫穷与卑微,在这里,他或许能营造出一个属于自己的帝国。
龙霄放弃了自己的想法,便每天留些菜下来,借故吃不了,都让张来福风卷残云般的呑入腹中。
张来福明白龙霄的心意,很是感激,他视龙霄为一生中最好的朋友,也是唯一可倾诉心事的知己。
第九章 宿舍之议(本章字数:2995 更新时间:2008…1…11 7:46:00)
随着时间的推移,龙霄与周思廉、胡峰、郑军这三人的关系渐渐有了些和缓,偶尔也在一起说说笑笑,毕竟是在同一个寝室,天天头碰头,脚跟脚,彼此之间又没什么深仇大恨,倒是龙霄的不羁与刚硬让胡峰不敢轻易的再挑衅,对他说话的声调也小了不少。
只有张来福成了这几人共用的杂役,不时可听见“来福,去给我打饭。”“喂,来福,快去打水回来。”“来福,我的拖鞋坏了,你到外面店子给我买一双回来。”龙霄有时候觉得在周思廉这些人的心中张来福就是一条会说话的狗,但他常常得些诸如饭菜啊找补啊什么的小好处,一付自得其乐的样子,龙霄便也不好干涉。
在住校的生活里,每天晚上熄灯后,无论是女生男生,这个时段都是最八婆多话的,女生通常是谈论男生,而男生的话题自然也离不开女生。
这天晚上熄了灯,几个人照例又谈论起了校园里的美女,说了一会儿,胡峰道:“我还是喜欢那个‘黛玉公主’,人家可是公认的校花,啧啧,那样子真是我见犹怜,恨不得一把将她抱在怀里。”大家哈哈笑着,纷纷骂他是sè_láng。
周思廉则哼了一声,傲然道:“校花有什么了不起,瞧我有一天把她泡到手给你们瞧瞧。”郑军立即道:“老大出马,一个顶俩,老大,不如你真的试试,就凭你的人才身世,什么样的女孩子不手到擒来。”周思廉没有说话,似乎在有所思索。
胡峰有心瞧张来福的笑话,便问道:“我说来福,你到底喜欢谁,说来听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