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门前踌躇了片刻,抽完两支烟,我按响了门铃。开门的是位五十多岁的妇人,她说她搬来这里已经半年多了,对于之前居住者的情况一无所知。我费劲口舌才从那个妇人口中得知这个房子主人的联络电话,我想,问问房东总该会知道吧。结果房东的回答更是让我惊愕,他竟然说之前的租客是一对日本夫妇,我问他再之前呢,他说再之前就是他自己住了。我问他,曾有人在这里住过,他却一再强调租房合同签约人分明是个日本人,于是我问他那个日本人的联络方式,他说没有理由透漏客户的电话号码。我还想说些什么,房东似乎已经忍无可忍了,他不耐烦地搪塞了几句便挂断了电话。
明明找到了房东,竟还一无所获,当初居住在这里的那人是否就是案件中的陈、郑二人,如果不是的话,三人到底去了哪里,如果是的话,那金天洋又去了哪里。没想到,金天洋的何去何从竟成了一个解不开的谜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