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人明白。”
早膳过后,牵着秋水往院子里窜,找了棵大树,正准备上去,却教一道锐利的剑刃拦在中间,剑柄的红宝石在阳光下眩目刺眼,异常地诡异。
匆忙间牵着秋水的手松懈,秋水被扯到了嫣云怀里,反手想抢回来,被少年人躲闪开来。瞧着嫣云小小的身板抱着秋水亦是美景。秋水的一双美目被长长的浏海遮掩,美貌淡了三分,只是清俊可人,映得稚气未脱的嫣云,模样俏丽,粉面秀目,煞是好看。
我环臂抱身,不耐烦地问道:“你知道我是扶不上壁的烂泥,如此这般是为何?”
“十三皇兄!你不是乐师吗?帮母妃把宠爱夺回来?”
男孩笑得天真。
我摇头道:“为兄我是做什么都不成,没有做《念奴娇》这样名曲的才能!”话说得如此明白,嫣云松懈了防备,询问道:“难道……”见其松懈,我忙一把抢过秋水,道:“没有难道,与其在宫中夺位谋权,不如用你的武艺到战场上建功立业。太子鸿不会杀一个为他开疆拓土的皇弟。”故意加重了皇弟二字。
一席话教嫣云顿然醒悟,提剑抱拳,全然武人模样,道:“十三哥一语道明了我的心中的迷惑,十七在此谢过!”
清晨的阳光,洒在嫣云的身上,第一次,我觉得这个弟弟不是炫目的云彩,而是风中的流云,风里来,雨里去,坦荡荡活于世上,洒脱干净。
没多久,嫣云出了宫,跟着十五岁没有官职的杨志去了北地边城,此城正座落在与楚国相交疆域。他们是自己骑马前往,不靠祖辈的余荫,打算用自己的本事闯出一片天空。
嫣云的信里夹着一树枫叶,绯红似血,他说,这是北疆的血枫,送与秋水。
战神无义
我从不在意自己的生辰,唯有十四岁的生辰我在意。十四岁乃皇子成人之年,到时候我就可以封王,拥有自己的封地,自己的府第。为此,我让秋水把桃花引到我们第一次见面的地方——梨园深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