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清和不说话,不喝酒,只埋头吃饭。
天大地大,吃饭最大。
沈瑄则举起酒杯,清冽的酒水,散溢出浓香,“敬两位兄长。“简简单单六个字,冲击力却非同一般。
孟清义表情复杂,孟清江险些滑到桌子下边去。
两人木然不动,沈瑄举杯静等。
蓝色袍服,金带玉簪。天潢贵胄,膏粱子弟。
一室烛火中,俊美的面容更显出尘j-i,ng致。却也是如刀锋般的锐利,冰冷。
“敬国公爷!”
端起酒盏,孟清义一饮而尽。不为其他,单是为了十二郎,这酒,他也必须喝。只望定国公能善待十二郎,如誓言一般,结发到老。
三杯过后,孟清义放下酒盏。
沈瑄没有再劝,许多话根本不必出口。说得天花乱坠,不如依心所行。
孟清和终于抬起头,吩咐家人撤下酒壶,送上热汤,“九哥服药,不能多饮,三杯已是破例。四堂兄也莫要过量。”
沈瑄侧头挑眉,眸中清晰映出了身边人的面容。金盏送到唇边,唇润了酒水,红得似要滴血。
“国公爷明日还要上朝。”孟清和眯眼,弯了弯嘴角,一样挑眉,后半句话没有出口。今夜,国公爷打算宿在西厢?
金盏立时放下,持筷端碗,专心吃饭。
很显然,国公爷对东厢很满意,不打算挪地方。
用过了饭,孟清江和孟清义自回客房休息。
想起孟清义之前的话,孟清江心中有许多疑问,再看孟清和和沈瑄,表情不自觉的有些僵。孟四郎的神经粗度,明显和孟清和兄弟不在同样的段位。
孟清和饭后需服药。
起初,每日一副,随着调养日久,变作三日一副。
沈瑄净过手,托起瓷碗,试了试温度,舀起一勺汤药送到孟清和嘴边,褪去冰冷,温声道:“不烫了。”
“国公爷,我自己来。”不是他没有浪漫细胞,这样的情形,几乎每次喝药都会重复一次。次数多了,孟清和也学乖了。绝对不能软着来,必要时,动手抢碗。
沈瑄没有坚持,在孟清和两三口喝完汤药之后,捻起一粒果脯,送到他的嘴里。
指尖擦过唇角,带走一抹褐色。送到自己唇边,轻轻舔过,眼眸低垂,好似一点不觉得苦。
孟清和咬着果脯,很是无奈。
这么些年,侯二代的功力日深,相对的,他的抵抗能力呈直线下降。
耳朵红不算什么,心跳飙升也可以接受,扑了还想扑,算怎么回事?
扑成功也就罢了,往往是扑上去羊入虎口,还乐此不疲,他损了的不是身体,是脑子才对吧?
仔细想想,他和国公爷聚少离多,满打满算,凑够七年之痒的日子都很遥远。
所以,他这种表现,多少能说得过去……吧?
“十二郎在想何事?”
孟清和推开药碗,不想说话。抵挡不住国公爷的美色,脑袋冒氢气这种事,岂能说得出口?
沈瑄挑眉,“十二郎不愿告知?”
孟清和磨牙,“国公爷真想知道?”
“自然。”
“那好。”孟清和点头,悍然道,“国公爷俊美无匹,天下无双,吾甚钦慕,每见,面赤耳红,心中砰然,不免神飞。”
沈瑄:“……”
继续悍然,“此乃实言。”
沈瑄:“……”
坚持悍然,“肺腑之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