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中制盐法在解盐中得到应用,当初四通商号是出了力的,有两成股份在里面,销售也是以商号为主,一直搞得风风火火。
如今薛向这么搞,是背叛了自己和四通商号,是笃定自己不敢拿陕西财政开玩笑,所以准备硬生生吞了这两成股份,作为给王安石的投名状!
没说的了,这就是在为接下来的“均输法”做准备。
后人往往将这个法同国家调控联系到一起大加颂扬,认为这是抑制大商人,权贵们的有效措施。
但是认真研究就会发现,其实不是这么回事儿。
理解“均输法”,最要紧是八个大字:徙贵就贱,用近易远。
所谓抑制大商人垄断,以国家资本进行低买高卖,以国家名义侵夺商人利益,不但在当时就招致误读,甚至千年之后,也有无数专家学者误读。
汉代均输法,是汉武帝对外战争进行得如火如荼,导致国家经济即将崩溃,不得已采取的国内掠夺措施。
将各地赋税贡物,折为当地最多最便宜的物品,运到价高地区销售,其核心是官营商业,目的是抑制个人商业行为,充实国家财政,核心是卖和利。
的确在短期内给汉武帝救了急,但是其后产生的灾难性后果也是不言而喻的,值得庆幸的是,汉武帝两次豪赌均输,算是赌赢了。
即使这样,汉武帝在巡幸泰山后也下诏:“所为狂悖,使天下愁苦,不可追悔。自今事有伤害百姓,糜费天下者,悉罢之。”
而王安石的《均输法》,核心与之大不相同。
宋代汴京,粮食仰赖东南六路运输,漕粮上供量,到如今已高达一年五百五十万石。
这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数目,这些粮食当中分为两种,一种是正常的租赋,还有一种,则是补租赋之不足的入粜。
司马光就曾经上奏,六路粮食产地,老百姓粮足而钱乏,所以国家应当从这些地方购买粮食,以防止粮贱伤农。
大宋立国百年,从最开始全部租赋,到租赋渐渐减少,入粜渐渐增加,到苏油所处这时代,入粜已经占到一小半。
王安石之法在宋代已经有人用过,仁宗朝时,许元担任发运使,诸路岁欠米贵的时候,则令输钱,以当税额。然后于米贱诸路购买粮食,补足当年朝廷租赋额度。
这就是王安石《均输法》的核心之一——徙贵就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