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开始了!”
……
维也纳,下午2时。
与b市相隔了半个地球的音乐之都,正在举行一场不算盛大的葬礼。
前来吊唁的大多是维也纳交响乐团的成员们,他们手持着白色的花束有秩序地向那围的男人走去,表达自己的悲伤。等到一切都结束的时候,宾客散场的差不多时,在离开的宾客群中不时有人小声议论着。
“听说……罗似乎被警察抓走了?”
“嗯,好像是在陆临终前,他与陆发生了斗殴,警方正在调查。”
“唉,可是陆是因为哮喘病发才会死亡的,这真是太遗憾了!”
“是啊上帝,陆真是一个优秀的小提琴手啊,真是太可惜了!”
“唉,陆怎么会没有带上药呢,这真是上帝的玩笑……”
宾客们陆陆续续地离开得差不多了,等到最后一个人也离开了灵堂后,一辆黑色的宾利才缓缓地停在了会场门口。紧接着,一双锃亮的皮鞋首先出现在了石板上,随之的便是那个挺拔俊美的男人面色淡漠地下了车。
他一步步地走进了灵堂,手中捧了一大束的白百合,也不说话,只是望了那黑白照片上的男人许久,仿佛要成为一尊雕像。
谁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将手中的白百合轻轻搁在了照片前,最终转身离去。
只是简单到极致的动作,甚至一句话也没有留下,这个被喻为现代古典之王的男人便消失在了灵堂,仿佛从来都没有到来过似的,只有灵堂中随风摇曳的白百合将不为人知的秘密隐藏。
“闵,没想到你才刚找到他……就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一个金色头发的男人在会场门口等了半天才憋出了这句话,然后他跟着闵琛一起走回了车中坐下,又忍不住转首说道:“这场意外真是让人遗憾,用你们华夏的话来说……闵,你要节哀。”
闵琛转首看向窗外不断闪过的树木,眸色深沉不明,如同深邃的水潭。
良久,他才低吟了一句:“真的是……意外吗?”
金发男人诧异道:“闵,你刚才说了什么吗?”
冷峻优雅的男人轻轻摇首,他垂下眸子,遮掩住了眼底的情绪。
金发男人疑惑地看了闵琛几眼,最后干脆转过了身不再多问。
闵琛神情平淡地垂眸,俊美如雕刻的面容上终于是露出了一丝悲意,却又被他极好地掩藏下去。
是不是意外……
早晚,会有办法知晓。
第二章
华夏b市,清晨。
“叮咚——叮咚叮咚——”
不间断的门铃声已经响了足足3分钟,在安静的楼道里显得十分突兀。这敲门的人显然十分有耐心,即使房子里头没有一点反应,他也依旧不感疲倦地按着。
等到房间里的青年艰难地扶着墙壁、踉跄地走到门前将大门打开后,门外那个俊秀斯文的男人诧异了一瞬,然后抬手扶了扶鼻梁上的银丝眼镜,惊讶地看着青年。
“戚暮……你怎么把自己折腾成这个模样了?!!!”
一边说着,那男人一边进了屋,而戚暮则缓慢地走到沙发旁坐下,浑身没有力气地陷了进去。
“你是有多少天没有睡觉了?怎么憔悴成这个样子?”那男人皱了眉头,道:“让老师知道你现在是这个样子,她会很伤心的。你是她唯一的儿子,我希望你能过得很好。”
戚暮抬头看向那男人,他疲惫的目光在对方的身上打量了一会儿,然后轻轻摇首,道:“我在戒毒。”顿了顿,他又补充:“嗯……是戒大麻。你怎么来了,郑未乔?”
戚暮飞快地从记忆里搜索出这个男人的名字——
郑未乔。
郑未乔是戚暮母亲的徒弟,跟着她学了十多年的小提琴,几年前因为一次意外手骨骨折不能再拿起小提琴,从此便转行成了乐评人,在业内小有名气。
这些年来,不少戚父戚母的老朋友都对戚暮伸出了援手,但是在戚暮不成器的表现下他们纷纷寒了心、再也没有过问,而这郑未乔倒是个例外。他家境贫寒,也是因为戚母的原因才有机会学习小提琴,大概是出于感恩的心理,无论戚暮是怎样的颓废放荡,他都会包容过去。
郑未乔听了戚暮的话,厌恶地蹙紧眉头:“大麻?!你什么时候碰了那东西?我以前不是和你说不要和那些狐朋狗友再交往的吗,你怎么就不听劝呢?他们只是想让你请客花钱,根本没把你当朋友。”
戚暮伸手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没有回答。
郑未乔见状,叹气道:“你年纪还小,老师他们又去得早,你不懂这些也是正常。但是戚暮,我不希望你再这样继续下去,你这样是在浪费你的天赋。老师曾经说过,你可以在二十岁达到她四十岁的成就,可是你现在呢?”
大麻的戒断反应中,戚暮感觉的最为明显的就是失眠。
这三天来,他几乎没有合过眼。心情十分差,感觉有什么东西堵在心里却又说不出来,一旦到了夜晚便完全睡不着觉,经常感觉到饥饿,吃到最后又要吐出来。
真的是快折腾了他半条命。
幸好原主的大麻似乎并没有吸食多久,所以到了第三天,戚暮便感觉身体舒服了许多,也稍微有了点困意。而这刚打算入眠就听到了响亮的门铃声,他撑着虚弱的身体爬起来,便见着了郑未乔,还听了这长篇大论般的训斥。
“戚暮,如果你真的那么不喜欢小提琴,那我也不会逼你。我最近给你